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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吸器用复合气瓶使用要求及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2019-01-22        作者:国安特检

呼吸器用复合气瓶使用要求:

■ 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,应与办公、居住区域保持10m以上。

  ■ 气瓶应防止曝晒、雨淋、水浸,环境温度超过40℃时,应采取遮阳等措施降温。

  ■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应分开放置,至少保持5m间距,且距明火10m以外。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,如乙炔气瓶,应避开放射源。

  ■ 气瓶应立放使用,严禁卧放,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。

  ■ 乙炔气瓶使用前,必须先直立20min后, 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。

  ■ 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、干燥,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、灰尘等。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,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、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、减压器等。

  ■ 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,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。在气、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,要防止氧气瓶带电,如地面是铁板,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。

  ■ 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。

  ■ 气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、结霜现象时,不得用火烤,可将气瓶移入室内或气温较高的地方,或用40℃以下的温水冲浇,再缓慢地打开瓶阀。

  ■ 严禁用温度超过40℃的热源对气瓶加热。

  ■ 开启或关闭瓶阀时,应用手或专用扳手,不准使用其他工具,以防损坏阀件。装有手轮的阀门不 能使用扳手。如果阀门损坏,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。

  ■ 开启或关闭瓶阀应缓慢,特别是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,以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。

  ■ 打开气瓶阀门时,人要站在气瓶出气口侧面。

  ■ 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,开闭乙炔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。

  ■ 暂时中断使用时,必须关闭焊、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气瓶瓶阀。严禁手持点燃的焊、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、闭乙炔气瓶瓶阀。

  ■ 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。使用减压器时必须带有夹紧装置与瓶阀结合。

  ■ 正常使用时,乙炔气瓶的放气压降不得超过0.1MPa/h,如需较大流量时,应采用多只乙炔气瓶汇流供气。

  ■ 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,释放减压器压力,并配戴好瓶帽。

  ■ 严禁敲击、碰撞气瓶。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。

  ■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,必须留有剩余压力。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.05MPa,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.5%~1.0%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。

  ■ 关紧阀门,防止漏气,使气压保持正压。

  ■ 禁止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。

  ■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,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回流的装置,如单向阀、止回阀、缓冲器等。

  ■ 气瓶投入使用后,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、焊接修理。严禁将气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。

  ■ 气瓶使用完毕,要妥善保管。气瓶上应有状态标签(“空瓶”、“使用中”、“满瓶”标签)。

  ■ 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气瓶。

  ■ 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泄漏,要查找原因,及时采取整改措施。

呼吸器用复合气瓶使用注意事项:

  1、空气呼吸器气瓶在使用时应尽量避免 碰撞、划伤和敲击。因为空气呼吸器为碳纤维环绕而成,如果划伤会导致碳纤维断裂。

  2、空气呼吸器气瓶应避免在高温下烘烤,高寒冷冻及阳光下暴晒。

  3、我们在使用空气呼吸器气瓶的时候不能竟气瓶中的空气全部用尽,应留一些,不小于0.05Mpa就可以了。

  4、空气呼吸器气瓶要按照气瓶上面所规定的日期使用,并且要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。检查合格后才可再次使用。空气呼吸器气瓶应3年进行一次检查,15年气瓶报废便不可在用。

无缝气瓶检测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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